後漢光武皇帝紀卷第八
二十二年(丙午、四六)
春閏月丙戌,上幸長安,祠園陵〔一〕。
〔一〕 陵原作「邑」,據黃本改。
夏五月乙未晦,日有蝕之。
六月,伏波將軍馬援還京師。
是時梁松貴幸,百僚憚之。援嘗小病,松來候援,獨拜床下,援安然受之。松意不平。諸子曰:「梁伯孫貴重〔一〕,將軍宜為之禮。」援曰:「我乃其父友也,雖貴,何得失禮?」由是不為權貴所愛。
〔一〕 伯孫,梁松之字。
援外坦薄而內備禮,事寡嫂,不衣冠不入閨。其於人汎愛多容。然見爵位而無實者,笑曰:「刀不應齒,士不聞耳,何足畜乎?」有奇異於眾者,雖在少賤,必異待之。援有籌策,世祖曰:「伏波論兵,常與吾合。」
初,援交阯還書戒其兄子嚴、敦曰:「吾欲汝曹聞人過失,如聞父母之名,耳可得聞,口不可得言也。如論議人長短是非,此吾所大惡也,寧死不願聞子孫有此行也。汝曹知吾惡之甚矣,所以復言,欲汝曹不忘之爾。龍伯高敦厚周慎〔一〕,口無擇言,謙約節儉,廉公有威,吾重之愛之,願汝曹效之。杜季良豪俠好義,憂人之急,父喪致客,數郡畢至,吾愛之重之,不願汝曹效之。效龍伯高之正不就,猶為謹敕士,所謂刻鵠不成尚類鶩者也〔二〕。效杜季良而不成,陷為天下輕薄子,所謂畫虎不就反類狗者也。迄今季良尚未可知,郡將下車輒切齒,州郡以為言,吾常為之寒心,是以不願子孫效也。」季良名保,為越騎司馬。保怨家上書言保「所在惑眾,伏波將軍萬里還書以戒孤兄子,今在京師,與梁松、竇固等交」。上召責松,松叩頭流血。乃召問援,因取所與嚴、敦書,即日免保官。時龍伯高為山都長,擢為零陵太守。
〔一〕 伯高,龍述之字。
〔二〕 李賢曰:「鶩,鴨也。」胡三省曰:「毛晃曰:舒鳧,俗謂之鴨,可畜而不能高飛曰鴨,野生而高飛者曰鶩。」
秋九月,地震。詔南陽郡勿輸今年田租,南陽繫囚減死罪一等。
是歲匈奴國中亂,諸將皆言可擊者。上以問朗陵侯臧宮,宮曰:「願得五千騎,足以立功!」上笑曰:「常勝之家,難與慮敵。吾方自思之。」遂不出師。
匈奴之族由來尚矣,其在殷、周,則有山戎、獫狁之難。逮于秦、漢,而有匈奴,彊弱之勢,中國征之事詳矣。王莽時欲分匈奴,匈奴大怒,縱兵犯塞,傷殺吏民。莽乃盛兵以擊匈奴,嚴尤諫曰:「臣聞匈奴為害,所從來久矣。周、秦、漢征之,然皆未有得上策者。周得中策,漢得下策,秦無策也。當周宣王時,獫狁內侵,至于涇陽。命征之,盡境而還,視戎狄之侵,譬猶蚊虻之蟲,驅之而已。故天下稱明,是為中策。武帝選將練兵,深入遠戍,雖有剋獲之功,胡輒報之,兵連禍結,三十餘年,中國疲耗,匈奴亦困,而天下弊。是為下策。秦始皇不忍小恥,而輕民力,長城之固,延袤萬里,轉輸之行,起於負海,疆境既完,中國內竭,以喪社稷。是為無策也。」莽不從,匈奴遂叛,北邊大擾。世祖之初,方憂中國,未遑外事也。初匈奴右日逐王比,單于知牙斯之長子也〔一〕。自呼韓邪單于死後,更令兄弟相傳。知牙斯死,傳弟臧咸〔二〕;臧咸死,傳弟輿。輿立,欲傳其子,然其弟知牙師以次當為單于者也〔三〕。比曰〔四〕:「以兄弟言之,知牙師當立;以子言之,我前單于長子也。」輿疑之。輿死,子焉鞮立〔五〕;鞮死,弟漢奴立〔六〕。比遂失次怨恨。而匈奴國中旱、蝗連年,草木皆盡,人畜死者過半。比乃遣人奉匈奴圖詣西河,求和親,盡〔收〕(牧)南邊諸部呼衍、日逐等叛匈奴〔七〕。匈奴遣萬餘騎擊比,不勝,呼衍、日逐等共立比為呼韓邪單于。孝宣時,其大父呼韓邪歸漢得成,故襲其號,於是有南、北單于〔八〕。
〔一〕 漢書匈奴傳作「囊知牙斯」。
〔二〕 漢書匈奴傳作「咸」。
〔三〕 「師以」原誤作「帥川」,據范書改。
〔四〕 「比曰」原誤作「皆」。
〔五〕 范書南匈奴傳作「烏達鞮侯」。
〔六〕 范書南匈奴傳作「蒲奴」。
〔七〕 收、牧形近而訛,范書作「歛」。
〔八〕 正式立南單于,東觀記、范書均作建武二十四年,袁紀恐別有所據。
二十三年(丁未、四七)
春正月,南郡蠻夷反,武威將軍劉尚擊破之,置江夏郡。
三月,南單于遣使稱藩,願修舊約。天子議於公卿,咸以為蠻夷猾夏,情偽難知,不可許。大司農耿國以為〔一〕:「今天下初定,尤宜受之。令東撫烏桓,北拒匈奴,邊陲永息干戈之役,萬世之策也。」上善而從之。使中郎將段柳使匈奴〔二〕,於是單于拜伏受詔,遣弟左賢王將兵擊北單于,連破之。北單于震怖,卻地千里。單于既稱臣,入居塞內,上書遣子貢獻。漢賜單于冠帶、衣裳、黃龜金璽、什物各有數。單于乃分部諸帥,以鄣北邊。北單于惶恐,願還所略漢人,數遣使詣武威,求使者。皇太子以為南單于新立,今若遣使,恐阻南單于意,故但報其書,不遣使者。
〔一〕 東觀記、續漢書均曰:國為大司農,曉邊事,能論議,數上便宜事,天子器之。然皆不詳任期。而范書耿國傳曰國建武二十七年代馮勤為大司農,時任五官中郎將,且此事系建武二十四年。
〔二〕 范書南匈奴傳作「段郴」。
冬十二月,武〔陵五〕谿蠻夷反〔一〕,遣劉尚擊之〔二〕,尚軍沒。
〔一〕 據東觀記、范書補。李賢曰:「酈元注水經云:武陵有五溪,謂雄溪、樠溪、酉溪、潕溪、辰溪,悉是蠻夷所居,故謂五溪蠻。」
〔二〕 東觀記馬援傳作「武威將軍劉禹」,當誤。
驃騎大將軍杜茂、鬲侯朱祐、祝阿侯陳俊薨。
朱祐貴儒學,論議常依古法。為將帥受降,追奔逐北,以破敵為功,不問斬首多少。軍吏以不得鹵掠,故或有怨者,徙封鬲侯,食邑七千餘戶,自陳功薄而賞大,願受南陽五百戶足矣。上不許。初,上學長安,嘗過祐。祐方講,留上,須講竟乃共讌語。及上幸祐第,語及平生,上曰:「主人得無捨我講乎?」
二十四年(戊申、四八)
春正月乙亥,大赦天下。
大司空杜林薨,太僕張純為大司空。
林字伯山,右扶風茂陵人。父業以文章顯〔一〕。林少有俊才,好學問,沈深好古,家既多書,又外家張竦父子善文章,林從竦受書,漸漬內外,為當世通儒〔二〕。王莽敗,盜賊并起,林與弟成,俱至河西。隗囂聞林名,故深敬待之,以為治書。後以病去。囂欲超用之,遂稱痼疾。囂心恨林,曰:「杜伯山天子所不能臣,諸侯所不能友〔三〕,蓋伯夷、叔齊,恥食周粟也。今且從師友之位,以從其志焉。」林雖困乏,終為不屈。林嘗得漆書古文尚書一卷,獨寶愛之,每遭困阨,自以不能濟於眾也,猶握抱此經,獨歎息曰:「古文之學將絕於此邪?」至建武初,弟成死,故林持喪東歸。囂既遣林,後悔,令刺客楊賢於隴遮刺林。賢見林自推車,載弟喪,歎曰:「當今之世,誰能行義者?我雖小人,何忍殺義士!」亡去。
〔一〕 范書「業」作「鄴」。李賢曰:「鄴字子夏,祖父皆至郡守。鄴少孤,其母張敞女也。鄴從敞子吉學,得其家書。」
〔二〕 李賢曰:「竦即吉之子也,博學文雅過於敞,見前書。」惠棟曰:「書斷云:林尤工古文,過于鄴也,故世言小學由杜公。」又李賢注引風俗通曰:「儒者,區也,言其區別古今,居則翫聖哲之詞,動則行典籍之道,稽先王之製,立當時之事,此通儒也。若能納而不能出,能言而不能行,講誦而已,無能往來,此俗儒也。」
〔三〕 典出禮記儒行。
上聞林已還,乃徵林,拜侍御史。引見問經書、故舊及西州事,上甚悅,賜車馬衣被。歲餘,遷司〔徒〕(馬)〔司〕直〔一〕。百僚知林以名德用,甚敬憚之。林既至京師,與英俊集會,咸敬林之博雅洽聞。河南鄭興、東海衛宏等皆長於古學,從劉歆受左氏春秋,定三統曆,及見林,皆推服焉。濟南徐兆始事衛宏〔二〕,後皆更受林。以前所得一卷古文尚書示宏曰:「林危阨西州時,常以為此道將絕也。何意東海衛宏、濟南徐生復得之邪?是道不墜於地矣。
〔一〕 范書杜林傳作「代王良為大司徒司直」,東觀記亦然。王鳴盛十七史商榷曰:「袁宏後漢紀第八卷作『遷司馬直』,脫去下『司』字,固屬顯然,而司徒之作司馬,亦傳寫之誤無疑。王良傳亦作『
大司徒司直』。蓋司直乃司徒掾屬,見司馬彪百官志,司馬無之。」王說是,故據以正之。
〔二〕 范書杜林傳「徐兆」作「徐巡」。惠棟曰:「案說文引徐巡說。又書斷所載皆作『巡』,袁氏誤也。」惠說是。
二十五年(己酉、四九)
春正月,烏桓大人郝且等率眾貢獻〔一〕,封其渠帥為侯、王。
〔一〕 郝且,范書作「郝旦」。三國志烏丸傳注引魏書與袁紀同,而標點本從范書逕改,未出校記。且旦形近易誤,恐當依陳、袁二書作「且」為是。
烏桓者,東胡也。漢初,匈奴冒頓伐其國,餘類保烏桓山,因以為號焉。其俗善騎射,隨水草放牧,居無常處,刻木為信,無文字,而眾不敢違犯。其先為〔一〕……匈奴中亂,烏桓始盛,鈔擊匈奴,匈奴為之轉徙數千里,漢南遂空。
〔一〕 袁紀下有佚文。三國志烏丸傳注引魏書曰:「自其先為匈奴所破之後,人眾孤弱,為匈奴臣服,常歲輸牛馬羊,過時不具,輒虜其妻子。至匈奴壹衍鞮單于時,烏丸轉彊。」范書曰:「烏桓自為冒頓所破,眾遂孤弱,常臣伏匈奴,歲輸牛馬羊皮,過時不具,輒沒其妻子。」則袁紀下文當脫去為匈奴所破,臣伏匈奴,歲輸牛馬羊等句。
戊申晦〔一〕,日有食之。
〔一〕 按正月己酉晦,三月乃戊申晦,疑袁紀此上脫「三月」二字。
初,劉尚軍沒,議復遣將帥。時馬援年六十二矣,上憫其老,方內選擇,未有所定。援自請曰:「臣尚能披鎧上馬。」上試焉,援既據鞍,左右顧乃下,遂遣之。
冬十月,伏波將軍馬援、楊虛侯馬武、東牟侯耿舒擊武谿〔一〕。援謂所親杜愔曰:「吾受恩深厚,常恐不得死國事也,今得所,甘心瞑目。但畏長者家兒,或在左右,或與共事,殊難得調,獨惡是爾〔二〕。」
〔一〕 當是「五谿」或「武陵五谿」之誤,詳見前注。
〔二〕 李賢曰:「長者家兒,謂權要子弟等。」又胡三省曰:「余謂調,和也。援固已慮耿舒之難與共事,梁松、竇固之邇言矣。」
南鄉侯鄧晨薨。初,晨為常山、汝南太守,皆有名跡,為吏民所愛。在汝南,起鴻〔郤〕陂〔一〕,溉灌田數千頃。百姓于今利之。徵為光祿大夫,數與宴見,陳說平生。晨從容白上曰:「僕竟辦之。」〔二〕上大笑。晨疾病,天子手書慰問,中宮及寧平公主皆為垂泣。既薨,使謁者招新野主魂,備官屬,合葬于北邙山,上與皇后親臨送葬,賞賜甚厚,謚曰惠侯。
〔一〕 據東觀記、范書補。
〔二〕 指當年笑議蔡少公「劉秀當為天子」之讖事,詳見卷一。
二十六年(庚戌、五0)
春正月,增吏俸,自三公至于佐吏各有差。
二月,馬援至臨鄉,大破蠻軍,斬首千餘級。
蠻有二道:一曰壺頭,二曰充(中)〔一〕。壺頭徑近而多險,充(中)遠而運糧難。初,上與諸將議所先擊,因以疑而未決。軍至長沙,中郎將耿舒上言先擊充(中)賊,援以為延日費糧,不如進攻壺頭。賊乘高守隘,船不得進。會夏暑熱,吏士疫死者多。援亦病困,穿岸為室,以避暑氣。賊每乘高鼓譟,援輒扶人觀之,左右壯其意,皆為之流涕。耿舒與兄好畤侯弇書言:「舒前上言擊充(中)賊,糧雖難致,兵馬得用,軍人數萬,爭欲奮擊。今壺頭竟不得上,又大軍疾疫,皆如舒言。」弇奏舒書,上遣梁松驛責問援,因代監軍。松未至而援已死,松與馬武等毀惡援於上。上大怒,收援將軍、侯印綬。
〔一〕 范書馬援傳及續漢志均作「充」,袁紀「中」字衍,故刪。下同。
是時軍士死者太半,謁者宋均〔慮〕軍不得返〔一〕,與諸將議,欲承制降賊,諸將莫敢應。均曰:「夫忠臣出境,有可安國家,專之可也。」均勒兵成列,稱詔降之。蠻夷震怖,即共斬其大帥降均。均為置長吏而還。均自請矯制罪,天子嘉其功,賜以金帛。其後每有四方異議,數訪問焉。
〔一〕 「慮」字據范書補。又胡三省曰:「『宗均』,列傳作『宋均』。趙明誠金石錄有漢司空宗俱碑。按後漢宋均傳:均族子意,意孫俱,靈帝時為司空。余嘗得宗資墓前碑龜膊上刻字,因以後漢帝紀及姓苑、姓纂諸書參考,以謂自均以下,其姓皆作『宗』,而列傳轉寫為『宋』,誤也。後得此碑,益知前言之不繆。」王先謙亦曰:黨錮傳注引謝承書,正作謁者宗均。又曰:廣韻:宗姓,周卿宗伯之後,出南陽。論衡程才篇:東海宗叔犀。即此宗叔庠也。胡、王二說是。今按袁紀卷十二亦作「宗意」,此作「宋」,誤。今存其異文。
於是援家屬惶怖,不敢歸舊墓,買城西數畝地,葬其中,賓客故人不敢送葬。故雲陽令朱勃詣闕上書曰:
臣聞王德聖政,不忘人功〔一〕,采其策,不求備於眾〔二〕。故高祖赦蒯通,以王禮葬田橫〔三〕,令大臣曠然,咸不自疑。夫大將在外,讒言在內,微過輒記,大功不計,誠為國之所慎也。故章邯畏誅而奔楚〔四〕,燕將據聊而不下〔五〕,豈其甘心末規哉,悼巧言之傷類也。
〔一〕 周書曰:「記人之功,忘人之過,宜為君也。」
〔二〕 論語微子曰:「周公謂魯公曰:『君子不施其親,不使大臣怨乎不以。故舊無大故,則不棄也,無求備於一人。』」
〔三〕 初蒯通曾說韓信據彊齊,存項羽,參分天下,待機而動。後信族夷滅,高祖詔捕通而釋不誅。又田橫初自立為齊王,漢定天下,橫與其徒屬五百餘人避居海島中。高祖強徵橫,橫行至尸鄉自殺。高祖發卒二千人,以王者禮葬之。事並見史記。
〔四〕 章邯敗于鉅鹿,使人至咸陽,趙高拒而不見,有不信之心。邯畏高懼誅,遂降項羽。事見史記。
〔五〕 燕將攻下聊城,聊城人或讒之燕,燕將懼誅,因保守聊城,不敢歸。田單攻之久不下,魯仲連為書射城中,燕將泣而自殺。事見史記。
竊見故伏波將軍新息侯馬援,以四年冬始歸正朔。當此之時,虜述矯號於益州,隗囂擁兵於隴、冀,豪傑盱睢〔一〕,且自為政。援拔自西州,慕德效死,孤立貴人之間,曾無一言之佐,自知當要十郡之使〔二〕,徼封侯之福邪?八年,車駕西征,眾議狐疑,援深建西州可破之策,隗囂剋定,援有力焉。及隴右未清,羌虜擾邊,援奉使隴西,奮不顧身,行間關山谷之中,揮戈先零之野,兵動有功,師進輒克。徵在虎賁,則忠策嘉謀,於國用之。南征交阯,克平一州,使王府納越裳之貢,邊境無兵革之憂。間者使南,立陷臨鄉,師已有業,未竟而卒,吏士雖疫,援不獨存。夫戰或以久而立功,或以速而沒師,深入未必為是,不退未必為非,人情豈樂久在遠地不生歸哉!惟援得事朝廷二十二年,北征出塞,再南渡江,觸冒害氣,僵尸軍中,名滅爵絕,國土不傳,海內不知其過,眾庶不聞其罪,卒遇三夫之言〔三〕,被誣罔之讒,家屬杜門,葬不歸墓,怨隙並攻,宗親怖慄,死者不能自列,生者莫為之訟,臣竊傷之!
〔一〕 盱,音虛,作張目解。睢,音雖,作張目仰視貌。盱睢,即、跋扈驕恣之狀貌也。
〔二〕 陳澧以為「自知」上脫「寧」字。范書馬援傳有「寧」字,且「十」作「七」。
〔三〕 戰國策魏策曰:「龐蔥與太子質於邯鄲,謂魏王曰:『今一人言市有虎,王信之乎?』王曰:『否。』『二人言市有虎,王信之乎?』王曰:『寡人疑之矣。』『三人言市有虎,王信之乎?』王曰:「寡人信之矣。』龐蔥曰:「夫市之無虎明矣,然而三人言而成虎。今邯鄲去大梁也遠於市,而議臣者過於三人矣,願王察之矣。』」「蔥」,韓非子作「恭」,諸類書所引作「共」。朱勃奏疏之「三夫」,實源出於此,而以喻耿舒、馬武、梁松等之誣罔毀惡援也。
夫操孤危之忠,而不能自免於讒,此義士之所悲也。惟陛下思豎儒之言,無使功臣懷恨於黃泉也。
書奏,不報,歸田里〔一〕。
〔一〕 范書馬援傳作「報,歸田里」。通鑑作「帝意稍解」。王補以為范書本傳「報」上奪「不」字。黃山曰:「案袁紀『不』字,必係誤衍。果不報,則但書不報,文意已足,歸田里不必書也。又罷歸田里,乃漢制廢斥名詞,因不報而自歸,亦不必言歸田里。當時帝方盛怒,勃固無不待報而擅歸之理。勃書本自陳年已六十,當伏田里,故帝報許之,不以其訟伏波為罪,即意稍解也。」聯係下文,黃說是。
時梁松、竇固等在中,上問:「知朱勃乎?」對曰:「故雲陽令也。」以所上章使讀之,松、固驚相謂曰:「如是,陛下不甚罪伏波也!」
袁宏曰:馬援才氣志略,足為風雲之器,躍馬委質,編名功臣之錄,遇其時矣。天下既定,偃然休息,猶復垂白,據鞍慷慨,不亦過乎!
嘗試言之:所以保才者,智也。才智之用,通物為貴。苟才大者濟,智小者獨善,則涉乎通濟者,其智彌廣矣。夫觀雲梯之功,則知班匠之巧;睹太平之業,則悟聖人之明。降斯以還,參差百品,雖智效一官,功覆一簣,亦才力之所會也。古之君子,遇有為之時,不能默然而止,擊節驅馳,有事四方者,蓋為斯也。然自非賢達,不能量也。遭命世之君,傍日月餘光,廢興指授,稟其規略,故功名保全,身有餘地。若不值其主而獨任其心,得一旅而志一邑〔一〕,得一邑而圖一國,故事捷而攻之者眾,勳立而日就於難,又況顛沛嶮巇不測之慮哉!夫才智有餘,功名不足者有矣;事業未半,而勳過者有矣;所乘之勢異,而難易之功殊也。而有為之人,幸而要之,雖徼一時之功,暴居視聽之右,外有駭物之患,內懷思慮之憂爾。中路悵然,欲退無途,其勢然也。善為功者則不然,不遇其主,則弗為也。及其不得已,必量力而後處。力止於一戰,則事易而功全;勞足於一邑,則慮少而身安。推斯以往,焉有毀敗之禍哉?馬援親遇明主,動應銜轡,然身死之後,怨謗並興,豈非過其才,為之不已者乎?
〔一〕 哀公元年左傳曰:「夏少康有田一成,有眾一旅。」杜注曰:「五百人為旅。」
夏四月,初營壽陵。依孝文故事,務從有約,使迭興之後〔一〕,與丘隴同體。凡帝即位,必營壽陵,具終器,漢之制也。
〔一〕 胡三省曰:「迭興,謂易姓而王者。」
上常聽朝至于日昃,講經至于夜分。或與群臣論政事,或說古今言行,鄉黨舊故,及忠臣孝子義夫節婦,侍對之臣,莫不悽愴激揚,欣然自得。雖非大政,進止之宜,必遣問焉,所以勸群能也。皇太子從容言曰:「陛下有禹湯之明,而失黃老養性之道。今天下乂安,願省思慮,養精神,優游以自寬。」上答曰:「吾自以為樂矣。」
二十七年(辛亥、五一)
夏,太僕趙喜為太尉〔一〕。
〔一〕 東觀記亦作「喜」,而范書作「憙」,故四庫館臣改東觀記「喜」作「憙」。又續漢書作「熹」。惠棟曰:「喜與熹,古字通。小顏匡謬正俗曰:『熹,熾盛也,音與僖同。』故趙熹字伯陽,取此義耳。末世傳寫誤為喜字。」按徐灝說文段注箋曰:「憙、喜古今字。」則三字均可通。
是時南單于新稱藩,烏桓始入朝,上命喜思安邊之策,為長久之計。喜乃議復代郡、朔方、五原、雲中、定襄、雁門郡,遣諸王之國。
喜字伯陽,宛人也。喜從兄為人所殺,無子,喜年十五,結客為報讎。更始初,舞陰大姓李氏擁兵自守,更始遣將降之,不下,曰:「聞趙氏有孤孫喜,信義著聞,願降之。」更始乃徵喜。時未二十,更始笑曰:「繭栗犢能服重致遠乎?」〔一〕即以為偏將軍,詣舞陰,降李氏。因入潁川,轉擊諸未下者。更始大喜曰:「卿名家駒也,努力勉之!」昆陽之戰,喜頗有功,拜為中郎將,封勇功侯。更始敗,喜歸鄉里。
〔一〕 惠棟曰:「葉氏愛日齋叢鈔曰:記王祭之牛繭栗。左氏外傳:楚觀射父曰:『郊禘不過繭栗。』漢書志:天地牲角繭栗。顏師古注:『牛角之形,或如繭,或如栗,言其小。』西京雜記:惠莊聞朱雲折五鹿充宗之角,歎曰:『繭栗犢能爾耶?』栗謂小而不謂其角。」
初,喜與鄧奉善。奉之叛也,喜數與書切責之。時有言喜為鄧奉計策,以毀惡之者。詔喜屬建威將軍〔一〕,以功自贖,喜不自言。奉死後,上得書,驚曰:「趙喜真長者也!」即徵喜,待公車。時江南未通,以喜守簡陽侯相。將給兵騎之官,喜自請不願〔二〕,請單騎馳往,度其形勢,臨敵制宜,若將兵騎往,彼必為吏民所疑。上許之。喜至簡陽,民閉城門,不肯納。喜便止城門外,問國中大夫素為百姓所親信者,乃召問之。對曰:「夫擁兵欲以自守,而至於為賊,恐懼不能自反耳。」喜因告以倉卒之時,非國家所疾,無自疑阻,懇為陳恩信,賊遂自縛詣喜降。後為平原太守,甚有治跡,百姓歌誦之。
〔一〕 建威將軍者,耿弇也。
〔二〕 據范書及東觀記,疑「不願」下脫「受兵」二字。
二十八年(壬子、五二)
春正月,遣諸王就國。
三月,臧宮上書,勸上征匈奴。詔曰:「有德之君,以所樂樂民;無德之君,以所樂樂身〔一〕。樂民者其祚延長,樂身者不久而亡。故曰:地廣者荒,德廣者彊。今無善政,災變不息,憂念歲闕。論語云:『吾恐季孫之憂,不在顓臾,而在蕭牆之內也。』〔二〕而欲復遠征乎?」
〔一〕 北堂書鈔卷十五識治篇引「以樂樂民」。注曰出黃石公。又卷二十九君道篇所引無兩「所」字,餘均與袁紀同,注曰引自東觀記。今本東觀記均脫。
〔二〕 李賢曰:「顓臾,魯附庸之國。魯卿季氏貪其土地,欲伐而兼之。時孔子弟子冉有仕于季氏,孔子責之。冉有曰:『今夫顓臾固而近季氏之邑,今不取,恐為子孫之憂。』孔子曰:『吾恐季孫之憂,不在顓臾,而在蕭牆之內也。』」按孔子此言乃曰禍非自外起,而衅將發於內也。後季桓子果為家臣陽虎所囚。
冬十月癸酉,詔死罪下蠶室,其女子者宮。
上會群臣,問曰:「誰可傅太子者?」皆曰:「執金吾陰識可也。」博士張佚正色曰:「今陛下立太子,為陰氏乎?為天下乎?即為陰氏,則陰侯可。為天下,則固宜用天下之賢。」上曰:「善。欲置傅者,以輔太子,今博士不難正朕,況太子乎!」即拜佚為太子太傅,而以桓榮為少傅,賜以輜車乘馬。乃大會子弟〔一〕,陳其車馬、印綬曰:「此皆稽古之力也,可不勉邪!」
〔一〕 子弟,范書桓榮傳作「諸生」。則此子弟恐是「弟子」之誤倒置耳。
於是皇太子經學始成,少傅桓榮上疏曰:「臣幸得侍惟幄,經學淺短,無所補益聖質,夙夜慚愧。今太子經學已通,自有識以來儲君副主莫能傳之,今太子獨能傳之,此誠萬國之福也。臣師道已盡,皆在太子矣。謹遣掾臣氾再拜歸道〔一〕。」太子報曰:「陽以童蒙,承訓九載,不深達師意,而猥見褒獎,非其實也。夫五經之道廣大,非天下之至精,其孰能與於此〔二〕!自宰予之從親事孔門,閑邪以度,猶尚怠懈晝寢〔三〕,況於不才者乎?苟非其人,道不虛受。冉求曰:『非不悅子之道,力不足也。』〔四〕歸道受謝,非所敢聞。」
〔一〕 李賢曰:「歸,猶謝也。」
〔二〕 「非天下」以下二句出易繫辭上。
〔三〕 論語公冶長曰:「宰予晝寢,子曰:『朽木不可雕也,糞土之牆不可杇也。』」
〔四〕 語出論語雍也。
是時禁網疏闊,王侯貴人多通賓客。壽光侯劉悝〔一〕,更始少子也,得幸於沛王輔。悝怨盆子殺其父,因輔結客,報殺盆子兄故式侯恭。輔坐繫獄三日。由是捕諸王賓客,死者千餘人。
〔一〕 范書劉玄傳作「劉鯉」。袁紀恐誤。
初,馬援謂其司馬呂种曰:「建武初,名為天地始開,從今已後,海內日當安樂耳。顧我嘗獨有所憂,國家諸子並壯,皆不防微,廣通賓客,門庭如市,吾恐自此大獄起矣。卿其慎之。」援兄女婿王礱,故平阿侯子也。好施愛士,名振江,淮間。後遊京師,交結諸侯。援謂所親曰:「王子石傑士也,今若在京師長者間用氣自行〔一〕,陵折者多,必用亡身。」於是呂种、王礱、馮衍皆以諸王賓客下獄。种歎曰:「馬生之言,其神乎!」种、礱死獄中。衍被赦出,廢于家。上言曰:「臣伏念帝王大體,古今通論,常獨慨然。夫以高祖之略,而陳平之謀,毀之則疏,與之則親〔二〕。以文帝之明,而魏尚之忠,繩之以法則為罪,施之以德則為功〔三〕。逮至晚出,董仲舒言道德,見妒於公孫弘〔四〕;李廣奮節於匈奴,見排於衛青〔五〕,此忠臣所為流涕也。臣衍自惟〔六〕,上無無知之薦,下無馮唐之說,乏董生之才,寡李廣之勞,而欲免讒口於當世,豈不難哉!臣之先祖以忠貞之故,成私門之禍。而臣值兵革之際,不敢回行苟容,以求世利,事君無傾邪之謀,將帥無鹵掠之心。今幸遭清明之世,飭躬自行之秋,而怨讎藂雜,譏議橫世。蓋富貴易為善,貧賤難為工也。疏遠隴畝之臣,無望高闕之日,惶恐自陳,以救罪過。」書奏,天子不用,猶以前過也。
〔一〕 「在」原誤刊「京師」之下,今正之。
〔二〕 與,譽也。見廣雅釋詁。范書作「譽」。按事見史記陳丞相世家。時楚漢相爭,平因魏無知見漢王,拜為都尉,使典護軍。周勃、灌嬰等譖平盜嫂受金,輾轉魏、楚、漢,乃反覆亂臣。漢王疑之。無知曰:「臣所言者,能也;陛下所問者,行也。今有尾生孝己之行,而無處於勝負之數,陛下何暇用之乎?臣進奇謀之士,顧其計誠足以利國家不耳。且盜嫂受金又何足疑乎?」漢王復拜平為護軍。
〔三〕 文帝時,賞輕罰重。魏尚為雲中守,匈奴遠避,而坐上功首虜差六級,削爵,罰作之。馮唐諫,帝乃赦尚,復為雲中守。事見史記馮唐傳。
〔四〕 史記儒林傳曰:「公孫弘治春秋,不如董仲舒,而弘希世用事,位至公卿。董仲舒以弘為從腴。弘疾之,乃言上曰:『獨董仲舒可使相膠西王。』膠西王素聞董仲舒有行,亦善待之。董仲舒恐久獲罪,疾免居家。」
〔五〕 李廣擊匈奴,數有功,號「飛將軍」。元狩四年,從大將軍衛青伐匈奴,失道後期。衛青使長史急責廣之幕府對簿,廣不願復對刀筆吏,遂引刀自剄。事見史記李將軍列傳。
〔六〕 范書馮衍傳「自惟」下有「微賤之臣」四字,疑袁紀脫之。
衍字敬通,馮奉世之後〔一〕,有奇才,博通,無所不覽。王莽時諸公多薦之者,衍辭不肯仕。衍有大度,自度其才,不能耦世取容〔二〕,故遂坎〈土禀〉失志〔三〕,居常慷慨,庶幾名賢之風。家貧年老,常為司隸從事。
〔一〕 馮奉世,武帝末為郎,歷仕昭、宣、元諸帝、官至左將軍,為折衝宿將,功名次趙充國。有男九人,譚、野生、逡、立、參皆至高位。惠棟曰:「衍之祖,東觀記及本傳皆云野王,唯華嶠書以為馮立。」
〔二〕 廣雅釋詁曰:「耦,諧也。」
〔三〕 楚辭九辯曰:「坎廩兮貧士,失職而志不平。」
全椒侯馬成薨。
二十九年(癸丑、五三)
春二月丁巳朔,日有食之。遣使者舉冤獄,問鰥寡。庚申,賜天下男子爵,各二級;鰥寡孤獨貧不能自存者粟,人五斛。
夏四月乙丑,詔天下繫囚自殊死已下減本罪各一等,不孝不道,不在此書。
三十年(甲寅、五四)
春二月甲子,上幸魯國、濟南。
夏四月,徙左(馮)翊公焉為中山王。
五月,旱〔一〕。賜天下男子爵,人二級;鰥寡孤獨貧不能自存者粟,人五斛。
〔一〕 范書光武帝紀「旱」作「大水」。
冬十月丁酉,上幸魯國〔一〕。
〔一〕 范書光武帝紀作「秋七月丁酉」。按七月己酉朔,無丁酉日。十月丁丑朔,丁酉乃第二十一日,袁紀不誤。通鑑依范書作「秋七月丁酉,上行幸魯;冬十一月丁酉,還宮」,誤也。
太尉喜、司空純上書曰:「自古帝王治道之隆,未嘗不登封太山,以告成功。書曰:『二月東巡狩,至于岱宗。』封禪之義也。陛下受命中興,順天行誅,修復祖宗,撫寧萬國,天下曠然,咸蒙更生,夷狄慕義,符瑞並應。詩云:『受天之福,四海來賀。」誠宜封禪告成,以順天心。」詔曰:「是何言也?當今日月薄蝕,災異並臻,吏失其職,百姓怨讟〔一〕。吾誰欺,欺天乎〔二〕?」於是群臣不敢言。
〔一〕 說文曰:「痛怨也。春秋傳曰『民無怨讟』。」讟音獨。
〔二〕 乃論語子罕孔子之語。
膠東侯賈復薨,謚曰剛侯〔一〕。復嘗戰,被創甚。上大驚曰:「我所不令復別將者,為其輕敵也,果然失吾名將。」聞復婦孕,上曰:「女邪,我〔子〕取之〔二〕;男也,我與之女。勿憂妻子。」復數從征伐,未嘗破敗,數為諸將潰圍解陣,身被十二創。上以復敢深入,稀令遠征,欲自將之,故少方面之功。諸將每論功,人人自伐、復獨默不言。上曰:「賈君之勳,我自知之。」功臣中最見親禮。左將軍官罷〔三〕,以列侯就第,加位特進。為人剛毅方直,慷慨有大節,闔門守靜。朱祐等薦復宜為宰相,世祖方以吏事責三公,故遂不用功臣。是時列侯唯膠東侯賈復、高密侯鄧禹、固始侯李通與公卿參議國事。
〔一〕 范書系此事於建武三十一年。
〔二〕 據范書賈復傳補。
〔三〕 左將軍官罷,鈕永建以為當補「右」字。然此僅述賈復事,復任左將軍,故不必及右將軍也。
三十一年(乙卯、五五)
夏五月戊辰,賜天下男子爵,人二級;鰥寡孤獨貧不能自存者粟,人五斛。
癸酉晦,日有食之。
秋九月甲辰,詔死罪下蠶室,其女子者宮。
鮮卑大人於仇賁率其種人貢獻。封賁為王。鮮卑亦東胡之餘也,別居鮮卑山,因號焉。其言語習俗與烏桓同。自為冒頓所破,遠竄遼東,未有名通於漢,而與烏桓接。當是時南北單于更相攻伐,而鮮卑遂以彊盛。
中元元年(丙辰、五六)〔一〕
〔一〕 通鑑胡注:「洪氏隸釋曰:成都有漢蜀郡太守何君造尊犍閣碑,其末云『建武中元二年六月』。按范史本紀,建武止三十一年,次年改為中元,直書中元元年。觀此所刻,乃是雖別為中元,猶冠以建武,如文、景中元、後元之類也。又祭祀志載封禪後赦天下詔,明言『改建武三十二年為建武中元元年』。東夷倭國傳,『建武中元二年,來奉貢』,證據甚明。宋莒公紀元通譜云:『紀志俱出范史,必傳寫脫誤,學者失於精審,以意刪去。梁武帝大同、大通俱有『中』字,是亦憲章於此。』司馬公作通鑑,不取其說。余按考異,溫公非不取宋說也,從袁、范書中元者,從簡易耳。」今按胡說是也。又惠棟曰:「沈約撰符瑞志,亦言『建武中元元年』。」
春正月,天子覽河圖會昌符〔一〕,而感其言。於是太僕梁松復奏封禪之事〔二〕,乃許焉。
〔一〕 續漢祭祀志載其文曰:「赤劉之九,會命岱宗。不慎克用,何益於承。誠善用之,姦偽不萌。」按此符及赤伏符均系承旨杜撰之文,所謂「神道設教」者也。
〔二〕 范書及續漢志「太僕」均作「虎賁中郎將」。按松任太僕乃明帝永平元年事,袁紀誤。
二月辛卯,上登封于太山,事畢,乃下。是日山上雲氣成宮闕,百姓皆見之。
甲午,禪于梁父。
袁宏曰:夫天地者,萬物之官府〔一〕;山川者,雲〔雨〕(氣)之丘墟〔二〕。萬物之生遂,則官府之功大;雲雨施其潤,則丘墟之德厚。故化洽天下,則功配于天地;澤流一國,則德合于山川。是以王者經略,必以天地為本;諸侯述職,必以山川為主。體而象之,取其陶育;禮而告之,歸其宗本。書云:「東巡狩,至于岱宗,柴〔三〕。」傳曰:「郊祀后稷,以祈農事。」夫巡狩觀化之常事,祈農撫民之定業,猶潔誠殷薦,以告昊天,況創制改物,人神易聽者乎!夫揖讓受終,必有至德於〔天下〕(萬物),〔征伐革命,則有大功〕〔於萬物〕〔四〕。是故王者初基,則有封禪之事,蓋以其成功,告於神明者也。
〔一〕 「官」原誤作「宮」,據黃本及續漢祭祀志注引袁紀之文改。
〔二〕 據續漢志注引袁紀改,下文正作「雲雨」。
〔三〕 范書張純傳「柴」亦作「柴」,而標點本改作「祡」。按說文曰:「祡,燒柴焚燎,以祭天神,從示此聲。虞書曰:『至于岱宗,祡。』」校者當本於此。然今本尚書亦作「柴」,續漢祭祀志注引袁紀亦同,故不必改。
〔四〕 據續漢志注引袁紀補。
夫東方者,萬物之所始;山嶽者,靈氣之所宅。故求之物本,必於其始;取其所通,必於所宅。崇其壇場,則謂之封;明其代興,則謂之禪。然則封禪者,王者開務之大〔禮〕(體)也〔一〕。德不周洽,不得擬議斯建〔二〕;功不弘濟,不得髣彿斯禮。曠代一有,其道至高。故自黃帝、堯、舜,至于三代,各一封禪,未有中修其禮者也。雖繼體之君,時有功德,此蓋率復舊業,增修前政,不得仰齊造國,同符改物者也。夫神道貞一,其用不煩;天地易簡,其禮尚質。故藉用白茅,貴其誠素,器用陶匏,取其易從。然則封禪之禮,簡易可也。若夫石函玉牒〔三〕,非天地之性也。
〔一〕 據續漢志注引袁紀改。
〔二〕 續漢志注引袁紀「建」作「事」。
〔三〕 續漢祭祀志曰:時使泰山郡及魯趣石工,取完青石,刻方石,皆方五尺,厚一尺。並用玉牒書藏方石,牒厚五寸,長尺三寸,廣五寸,有玉檢。
三月丙辰,司空張純薨。
純字伯仁,京兆杜陵人。父放,襲爵〔富〕(昌)平侯〔一〕。成帝時以遊讌得幸,而純以學行稱。哀、平世為侍中、諸曹校尉。王莽時為九卿,遭亂世,保全侯爵。建武初,以先詣闕,復封故國,拜太中大夫,遷五官中郎將。有司奏列侯非宗室不宜復國,上以純宿衛久,弗奪也。更封武始侯,食富平之半。純歷事先朝,明習故事。是時朝廷草創,舊典多闕,每有疑議,輒訪問純,自郊廟冠婚之禮,多所正定。純重慎周密,時有上書,輒削藁草。上甚重之,一日至數引見。及為宰相,務存無為,慕曹參之跡,所辟召皆當世通儒。
〔一〕 漢書張湯傳、范書張純傳均作「富平侯」,袁紀下文亦作「富平」,故正之。
純臨薨,敕家丞曰〔一〕:「司空無功勞於國,猥蒙大恩,爵不當及子孫,其勿紹嗣。」純長子根常被病,大行問嗣〔二〕,家上小子奮。奮辭讓曰:「先臣遺令,臣兄弟不得襲爵,故臣不即是正。猥聞詔書,驚愕惶怖。臣兄哀臣幼小,故託稱疾病〔三〕。」不聽。奮字〔稚〕(釋)通〔四〕,謙約節儉,闔門雍睦,租稅賑給宗族,常自困乏,官至司空。
〔一〕 聚珍版東觀記「家丞」下有「翕」字。按翕乃家臣之名,而姚之駰所輯東觀記及類聚、書鈔所引衡無「翕」字,此恐是四庫館臣據張奮所上書之文而補,奮書見〔三〕注。
〔二〕 「大行」即大鴻臚。漢書百官公卿表曰:秦時稱典客。景帝中六年更名大行令,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鴻臚。又續漢百官志曰:其職掌諸侯及四方歸義蠻夷,及拜諸侯、諸侯嗣子及四方夷狄封者。
〔三〕 東觀記曰:「奮上書曰:『根不病,哀臣小稱病,令翕移臣。臣時在河南家廬,見純前告翕語,自以兄弟不當蒙爵土之恩,願下有司。』帝以奮違詔,收下獄。奮惶怖,乃襲封。」按此文怪譎,子直呼其父之名,尤謬。
〔四〕 據東觀記、續漢書、范書改。
夏四月己卯,大赦天下。復梁父、奉高、嬴勿出今年田租〔一〕。
〔一〕 范書光武帝紀除袁紀所述三縣外,尚有博縣。
戊子,上幸長安,祀長陵。
是時醴泉出,京師百姓痼疾飲者皆愈。又有赤草生于泉側。郡國三十一上言甘露降。有司奏曰:「孝宣帝時,每有嘉瑞,輒為之改元,故有神雀、五鳳之號,所以奉答神祗,表彰德信也。」天子拒而不納,是以史官不得而記焉。
六月,衛尉馮魴為司空〔一〕,賜爵關內侯。
〔一〕 馮魴時以太僕行衛尉事。
冬十月甲申,使司空魴告禮高廟曰:「高帝與群臣約,非劉氏不得王。呂太后王諸呂,滅亡三趙〔一〕,賴神靈諸呂伏誅,國家永寧。呂后不宜配食地祗高廟。薄太后慈仁,孝文皇帝賢明,子孫賴之,福延至于今,宜配食地祗高廟。今上薄太后尊號為高皇后,遷呂后尊號為高后。」
〔一〕 據漢書高五王傳,高祖崩,呂后徵趙王如意到長安,鴆殺之。呂后七年,又幽殺趙幽王友。呂產女復鴆殺其夫趙共王恢。故稱滅亡三趙。
袁宏曰:夫越人而臧否者,非憎於彼也。親戚而加譽者,非優於此也。處情之地殊,故公私之心異也。聖人知其如此,故明彼此之理,開公私之塗,則隱諱之義著,而親尊之道長矣。古之人以為先君〔之〕體,猶今為君之體〔一〕,推近以知遠,則先後之義均也。而況彰其大惡,以為貶黜者乎?
〔一〕 據續漢祭祀志注引袁紀補。
是歲起明堂、辟雝、靈臺。
初議靈臺位,上問議郎桓譚曰:「吾欲以讖決之,何如!」譚默然良久曰:「臣不讀讖。」上問其故,譚復言讖之非。上大怒曰:「桓譚非聖人無法〔一〕,將下,斬之!」譚叩頭流血,良久乃解。譚以屢不合旨,出為六安太守丞,失意,忽忽不樂,道病卒,時年七十餘。
〔一〕 孝經五刑章作「非聖人者無法」注曰:「聖人制作禮樂而敢非之,是無法也。」
南陽人尹敏,字幼季。才學深通,能論議,以司空據掾校圖讖。敏言於上曰:「讖書聖人所作,然其中多近語〔別〕(以)字,〔頗〕(取)類俗人之辭〔一〕,虛實難識,恐誤後生。」上不然其言,敏因書之闕,因增之曰:「君無口,為漢輔。」上讀怪之〔二〕,召敏問其故。敏曰:「臣見前人多增損圖書,是以因自著,罪無狀。」上深非之而不罪,但令削去之。然以是沈滯,官止長陵令。
〔一〕 皆據東觀記及范書改。
〔二〕 「怪」原作「得」,據南監本逕改。
敏性恬淡,不慕功名,專好聖哲之書。初與班彪相善,每相與談,常日晏不食,晝即至夜,夜即至旦。彪曰:「相與久語,為俗人所怪。然鍾子期死,伯牙破琴〔一〕;惠施沒,莊周杜門〔二〕。相遇之難也。」
〔一〕 呂氏春秋孝行覽曰:「伯牙鼓琴,志在泰山,鍾子期曰:『
巍巍乎若泰山。』復在流水,曰:『湯湯乎若流水。』鍾子期死,伯牙絕弦破琴,不鼓也。」
〔二〕 莊子送葬,遇惠施之墓,對從者言郢斲之事,歎曰:「自夫子之死,吾無以為質矣。」事見莊子徐无鬼。
二年(丁巳、五七)
春正月辛未,初起北郊,祀后土。
丁丑,倭奴國王遣使奉獻〔一〕
〔一〕 范書東夷列傳曰:「建武中元二年,倭奴國奉貢朝賀,使人自稱大夫,倭國之極南界也。光武賜以印綬。」日本天明四年(公元一七八四年)於志賀島的葉崎出土「漢委奴國王」印,可為佐證。目前日本學界關于此印頗有歧見,總括有松浦道輔的偽印說、三宅米吉的真印說和栗原朋信的私印說等三種觀點。問題尚待進一步考證。
二月戊戌,帝崩南〔宮〕前殿〔一〕。遺詔曰:「朕無益百姓,如孝文帝制度,務從約有,刺史二千石長吏皆無離城郭,無遣使因督郵奉奏。」
〔一〕 據范書補。
是日太子即皇帝位,年二十四。尊皇后曰皇太后。凡帝妃稱皇后,帝母稱皇太后,祖母稱太皇太后,妾臣昭儀已下至中家人子二十等,漢之制也。光武中興,悉闕昭儀、家人之號,唯有貴人,金印紫綬。自美人、宮人、緣女皆無秩祿,四時賞賜而已。
是時諸王皆徵還。國遭大憂,新承王莽之亂,國失舊典,嗣帝與諸王居止同席,時上下沿襲,莫之與正。太尉趙喜橫劍正色,扶諸王下,以正尊卑,乃申宮衛,整禮儀,百官肅然。
三月丁卯,葬光武皇帝于原陵。
慎侯劉隆薨。
夏四月丙辰,詔曰:「予末小子〔一〕,奉承聖業,夙夜祗畏,不敢荒寧。先帝受命中興,德侔五帝。朕繼體守文,不知稼穡之艱,懼有廢失,以墮先業。公卿百僚,將何以輔朕之不逮?特進高密侯禹,明允篤誠,元功之首。其以禹為朕之太傅,進見東向,以明殊禮。東平王蒼,寬博有謀,可以託六尺之孤,臨大節而不可奪也。以蒼為驃騎將軍。其賜天下男子爵,人二級;鰥寡孤獨粟,人十斛。」
〔一〕 出尚書顧命。孔傳曰其語自稱微微淺末小子,乃謙讓之辭。
上新即位,欲崇引親賢,優寵大臣,乃以山林之勞,封太尉喜為節鄉侯,司徒訢為安鄉侯,司空魴為楊邑侯〔一〕。
〔一〕 司徒原作「司空」,司空原作「司徒」,袁紀上下文魴亦作「司空」,現並據東觀記、范書逕改。
蒼上疏讓曰:「陛下慈恩,哀臣蒼,臨朝之日,以為命首。舉負薪之才,升君子之器〔一〕,令勸賞之士,怠於力行。臣誠內迫頑愚,辱污輔將之位,必被詩人『赤紱』之刺〔二〕。今方域宴然,要荒無警,將遵上德無為之時也。文官猶宜並省,武官尤不宜建。昔虞舜克諧,君象有鼻〔三〕,不及以政,誠不忍揚其惡也。前事之不忘,後事之師也〔四〕。自漢以來,子弟無得在公卿位者。唯陛下遠遵舊典,終畜養之恩。不勝至願,願上驃騎將軍印綬。」不上聽。
〔一〕 李賢曰:「負薪,喻小人也。易曰:『負且乘,致寇至。』負也者,小人之事。乘也者,君子之器。以小人而乘君子之器,則盜思奪之矣。」
〔二〕 李賢曰:「赤紱,大夫之服也。詩曹風曰:『彼己之子,三百赤紱。』刺其無德居位者多也。」
〔三〕 象,舜之弟也,封於有鼻為國君也。事見史記五帝本紀正義引帝王紀。
〔四〕 沈欽韓曰:「趙策張孟談語。賈子過秦論引作鄙諺。」
蒼以母弟輔政,盡心王室,其所賓禮,皆當世名士。初,太原人郇恁隱居山澤,不求於世。匈奴嘗入太原,素聞其名,乃不入,郇氏舉宗賴之。建武中,徵恁不至。於是蒼復辟恁,而敬禮焉。嘗朝會,上戲恁曰:「先帝徵君不至,驃騎辟君反來,何也?」對曰:「先帝秉德以惠下,故得不來〔一〕。驃騎執法以檢下,臣不敢不至。」月餘辭去,終于家。
〔一〕 原作「故不得來」,據陳澧校逕改。秋九月,隴西羌反。
冬十一月,中郎將竇固、楊虛侯馬武征羌。
十二月甲寅,詔自殊死已下,聽贖罪,各有差。
後漢孝明皇帝紀上卷第九 袁宏
永平元年
四月癸卯,封故衛尉陰興子慶為鮦陽侯,博為隱彊侯〔一〕。楚王舅子許昌為龍舒侯。
〔一〕 范書、續漢郡國志「隱」均作「濦」,二字古通用。又論衡恢國篇曰:「隱強侯傅懸書市里,誹謗聖政,今上海恩,免奪爵土。」按東觀記「博」亦作「傅」,而范書與袁紀同,二者未知孰是。
東海恭王彊,建武二年立。母郭氏為后,彊為皇太子。十七年而郭后廢,彊常戚戚不自安,數因左右及諸王陳其墾誠,願備藩國。光武不忍,遲迴者數歲,乃許焉。十九年封為東海王,二十八年就國。帝以彊去就有禮,故優以大封,兼食魯郡,合二十九縣,賜虎賁旄頭,宮設鐘鼓之懸,擬于乘輿。彊臨之國,數上書讓東海,又因皇太子固辭,帝不許,深嘉歎之,以彊書宣示公卿。初,魯共王好宮室,起靈光殿,甚壯麗,是時猶存,故詔彊都魯。中元元年入朝,〔從〕(徙)封岱〔一〕,因留京師。明年春,帝崩。冬,歸國。
〔一〕 從、徙形近而訛。
永平元年,彊病。顯宗遣中常侍、鉤盾令將太醫乘驛視疾〔一〕,詔沛王輔、濟南王康、淮〔陽〕(南)王延詣魯〔二〕。
〔一〕 續漢百官志曰:「鉤盾令一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宦者。典諸近池苑囿遊觀之處。」
〔二〕 據范書改,袁紀本卷永平六年紀文亦作「淮陽王」。凡下作「淮南王」者,均逕正之。
五月戊寅,彊病困,臨命終,上疏謝曰:「臣蒙恩得備藩輔,特受二國榮寵,巍巍無量,訖無報稱。自修不謹,連年被病,為朝廷憂。皇太后、陛下慈憫惻至,動發中心。臣內省視,氣力羸劣,日夜寢劇,終不望復見闕庭,奉承惟幄,辜負重恩,銜恨黃泉,言之絕腸。惟皇太后,陛下加供養,數進御,食避風氣,終始天道。臣彊困劣,言不能盡意,願悉謝諸王,不意長不復相見。臣將蒙大恩,兼大國。政〔一〕,小人也,猥當襲臣封,非所以全利之也。如皇太后、陛下深為規度,誠願還東海。以臣無男之故〔二〕,則處臣三女小國侯,〔三〕此臣夙夜之願也。」
〔一〕 范書「政」上有「息」字,袁紀恐脫。
〔二〕 李賢曰:「無男,無多男也。」按彊此言指雖有一子,淫慾無行,不堪襲封,如同無男。彊辭讓封國,唯恐不許,豈能以無多男故而封耶?其求處三女為縣公主,實欲換取廢政嗣封。李賢所言,望文生義,未達彊深意也。
〔三〕 周壽昌曰:「漢制:皇女封縣公主,視列侯。諸王女封鄉亭公主,視鄉亭侯。彊長女沘陽公主適竇勳,沘陽為縣,視列侯,故云小國侯也。餘二女無攷,想亦封縣公主矣。東漢無婦人封侯之事,後東平王蒼五女,皆封縣公主,亦異數也。」
彊薨,問至〔一〕,上與皇太后悲慟不自勝,乃詔諸王、京師親家皆詣東海奔喪,遣司空魴持節視喪事,賜旄頭、鸞輅、龍旗、虎賁,榮寵之盛,無與為比,謚曰恭王。詔東海傅相曰:「王謙恭好禮,以德自終。其葬送之具,務從省約,以彰王卓爾之美〔二〕。」子政嗣,淫慾無行,故彊以為言。
〔一〕 問,告也。
〔二〕 論語子罕篇顏淵美孔子之語。注曰:「卓爾,卓然不可及也。」
秋七月,西羌破走,餘種悉降,徙三輔。
羌之先,三苗之裔也。其俗以父名母家姓為號,出十二世,相與婚姻,妻後母,報〈女更〉〔一〕,無鰥男寡婦,故種類繫息。其為兵,長於山谷,短於平地。男子兵死有名,且以為吉,病終謂之劣,又以為不祥。婦人產乳,丈夫被創,不避霜雪,得西方金氣焉。夏后氏衰,戎狄在邠、岐之問;殷衰,周太王自邠之岐;周衰,幽王為西戎所滅。故羌之為患,自三代然也。
〔一〕 廣雅釋詁曰:「報,淫也。」〈女更〉同〈女叜〉,亦作嫂。「報〈女更〉」,即范書西羌傳所言「兄亡則納釐嫂」之意。
袁宏曰:夫民之性也,各有所稟,生其山川,習其土風。山川不同則剛柔異氣,土風乖則楚夏殊音。是以五方之民,厥性不均,阻險平易,其俗亦異。況乃殊類絕域,不賓之旅,以其所稟受,有異於人。先王知其如此,故分其內外,阻以山川,戎狄蠻夷,即而序之〔一〕。夫中國者,先王之桑梓也,德禮陶鑄,為日久矣。有一士一民,不行先王之道,必投之四裔,以同殊類〔二〕。今承而內之,以亂大倫,違天地之性,錯聖人之化,不亦弊乎!昔伊川之祭,其禮先亡,識者觀之,知其必戎〔三〕。況西戎、北狄,雜居華土。嗚呼!六夷之有中國,其漸久矣。
〔一〕 周禮職方氏鄭司農注:「東方曰夷,南方曰蠻,西方曰戎,北方曰貉狄。」
〔二〕 文公十八年左傳魯大史克曰:「舜臣堯,賓於四門,流四凶族,渾敦、窮奇,檮杌、饕餮,投諸四裔。」楊伯峻曰:「裔,荒裔也。四裔者,四方之邊裔也:」
〔三〕 僖公二十二年左傳曰:「初平王之東遷也,辛有適伊川,見被髮而祭于野者,曰:『不及百年,此其戎乎!其禮先亡矣。』秋,秦、晉遷陸渾之戎于伊川。」
八月戊子,徙山陽王為廣陵王。
是歲太傅鄧禹、好畤侯耿弇薨,謚禹曰元侯,弇曰愍侯。
禹疾病,天子親數問,除二子為郎;分禹國,封三子為列侯。禹內文明,外溫恭,不事產業,常欲避權勢。有十三男,各命通一經,其閨門之訓,皆可為後世法。長子震為高密侯,次襲為昌安侯,次為車騎將軍,坐出塞追叛胡,下獄死〔一〕。第六子訓,不好文學,禹以此非之。然好施愛士,濟人之急,士無貴賤,見之如舊。以謁者使外國,為烏丸校尉,徙杼秋侯〔二〕。股為居巢侯,揚州刺史。詔以股「口無擇言,行無怨惡,宜蒙褒顯,以勸天下」,及徵股行執金吾事〔三〕。
〔一〕 范書鄧禹傳曰:「帝分禹封為三國:長子震為高密侯,襲為昌安侯,珍為夷安侯。」袁紀上文亦言「分禹國,封三子為列侯」,則「昌安侯次」下當脫「珍為夷安侯」句。又據禹傳,任車騎將軍者乃少子鴻也,和帝永元中隨竇憲出擊匈奴有功,徵行車騎將軍事,且作「出塞追畔胡逢侯,坐逗留,下獄死」。袁紀「為車騎將軍」上恐脫「少子鴻」三字,又「叛胡」下亦恐脫「逗留」二字。
〔二〕 按范書鄧禹傳,鄧訓生前未曾封侯,死後追封「平壽敬侯」,與袁紀異。
〔三〕 鄧股事跡,諸家後漢書均不載,僅此一見。
二年(己未、五九)
春正月辛未,祀光武皇帝於明堂。始服冕珮玉。禮畢,登〔靈〕(雲)臺〔一〕,觀雲物。大赦天下。
〔一〕 據東觀記、范書改。
自三代,服章皆有典禮,周衰而其制漸微。至戰國時,各為靡麗之服。秦有天下,收而用之,上以供至尊,下以賜百官,而先王服章於是殘毀矣。漢初,文學既闕,時亦草創,輿服旗幟,一承秦制,故雖少改,所用尚多。至是天子依周官禮記制度,冠冕、衣裳、珮玉、乘輿擬古式矣。
袁宏曰:昔聖人興天下之大利,除天下之大患,躬親其事,身履其勤,使天下之民,各安性命,而無夭昏之災。是以天下之民,親而愛之,敬而尊之。夫親之者,欲其閒敞平懌,而無疾苦之患也,故為之宮室,衛以垣牆,重門擊柝,以待暴客〔一〕。敬之者,欲其崇高榮顯,殊異於眾,故為之旗旌,表以服章,陛級懸絕,不可得而逾也。後之聖人,知其如此,自民之心,而天下所欲為。故因而作制,為之節文,始自衣裳,至于車服、棟宇、垣牆,各有品數,明其制度,盡其器用,備物而不以為奢,適務而不以為儉。大典既載,陳于天下,後嗣因循,守其成法。故上無異事,下無移業,先王之道也。末世之主,行其淫志,恥基堂之不廣,必壯大以開宮;恨衣裳之不麗,必美盛以修服;崇屋而不厭其高,玄黃而未盡其飾。於是民力殫盡,而天下咸怨,所以弊也。故有道之主,睹先王之規矩,察秦漢之失制,作營建務求厥中,則人心悅固,而國祚長世也。
〔一〕 出易繫辭。柝,守夜者所擊之木梆也。暴客,指盜賊。
二月甲子,立皇后馬氏,皇子〔炟〕(坦)為皇太子〔一〕。賜天下男子爵,各有差;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,人粟五斛。
〔一〕 據東觀記、續漢書、范書改。又此事三書均系于永平三年。按二年二月壬午朔,無甲子。三年二月丙午朔,甲子為第十九日,則袁紀誤。
后,馬援女也。后有四兄二姊,長兄廖及防、光、二姊與后同母。兄客卿,幼而奇嶷。初,援南定百越,北征匈奴,謀議之士集於門下,客卿年六歲,能應接諸公,專對賓客。嘗有死罪亡命者,客卿逃匿之,不令人知。援甚奇器之,以為壯大,必任將相,故以秦時官號字焉。援薨後,客卿早死,太夫人悲傷發疾,恍惚昏亂。后時年十歲,幹治家事,敕制僮僕,昆弟親屬,各得其宜。諸家皆以為太夫人所為也,後問之,咸驚異焉。嘗疾,令卜者筮之,曰:「此女當為帝妃,貴不可言。」久之,太夫人亡珠,直數萬錢。問相者,相者指一御婢,「此人盜之」,果如其言。太夫人奇之,乃令相諸女。見后驚曰:「我必為此女稱臣,貴而少子。」太夫人曰:「得無無子乎?」相者曰:「有一子,遽失;得人子,力愈於自生子也。」
年十三,以選入太子家,接侍同列,如承貴尊,先人後己,發於至誠,由是見寵。及有司奏立長秋宮,太后曰:「馬貴人德冠後宮,即其人也。」嘗從容問以政事,后輒推心以對,無不當意。時後宮未有妊育者,嘗言繼嗣當以位,薦達左右,如恐不及。其見寵者與之恩隆,未嘗與侍御者私語,其防閑慎微,皆此類也。性不喜出入遊觀,上時幸苑囿、離宮,輒諫諍,辭意甚美,上納焉。誦易經,習詩、論語、春秋,略記大義,聽言觀論,摘發其要。讀光武本紀〔一〕,至於獻千里馬、寶劍,賜騎士,手不持珠玉,未嘗不歎息也。后志在克己,不以私家干朝廷。兄廖為虎賁中郎,防、光為黃門郎,訖明帝世,不易官。
〔一〕 范書班固傳曰:永平中,帝召固詣校書部,除蘭臺令史,與前睢陽令陳宗、長陵令尹敏、司隸從事孟異共成世祖本紀。馬后所讀即此紀也。此紀乃東觀漢記編撰之始。
三月,上初禮于學,臨辟雍,行大射禮。使天下郡國行鄉飲酒禮于學校。
秋九月,沛王、濟南王、淮陽王、東海王來朝。
冬十月壬子,上臨辟雍,初養三老、五更〔一〕。於是士效禮樂,三雍儀制備矣。詔曰:「五更桓榮以尚書教朕,十有餘年。周頌曰『視我顯德〔二〕。』又曰『無德不報』。其賜榮爵關內侯,食邑五千戶〔三〕。」榮病篤,上疏謝恩,讓還爵土。上憫傷之,臨幸其家,入巷下車,擁經趨進,躬自撫循,賜以床帳衣服。於是諸侯、大夫問疾者,皆拜於床下。及終,贈賜甚厚,上親變服臨送,賜冢塋。
〔一〕 馮班曰:「上幸辟雍,初行養老禮,以李躬為三老,桓榮為五更。顏師古曰:『選三公老者為三老,卿大夫中老者為五更。』禮記鄭玄注:皆年老更事致仕者也。名三五者,象三辰五星。又謂老人更知三德五事者。」按東觀記曰:「三老常山李躬,年耆學明,以二千石祿養終身。」躬非三公老者,顏說恐非。鄭說近是。
〔二〕 出詩周頌敬之章。十三經注疏本毛詩「視」作「示」,「德」下有「行」字。
〔三〕 范書亦作「五千戶」,而東觀記作「五百戶」。沈欽韓曰:「東觀記作五百戶為是。」沈說是。
初,榮為太常,上幸其府,令榮東面坐〔一〕,設几杖之禮。而百官能通經義者及榮門下生數百人,上親自下說。時有問難者,上謙而不答,曰:「太師在是也。」供賜畢,悉以饌賜。
〔一〕 楊樹達曰:「說苑君道篇,載郭隗說燕昭王,謂『東面求臣,則廝役之材至;南面聽朝,則人臣之材至;西面等禮相亢,則朋友之材至;北面求臣,則師傅之材至』。知戰國以來,習俗以東面為最尊,南面、西面次之,北面最下。新序記秦欲伐楚,使使者往觀楚之寶器,昭奚恤為壇,使客東面,自居西面之壇,此先東後西也。鴻門之宴,項王項伯東向坐,亞父南向坐,沛公北向坐。項王自尊,亞父次之,置沛公於卑坐也。項羽置王陵母軍中,陵使至,東向坐陵母,尊陵母也。周勃東向坐責諸生;田蚡自坐東向,皆自居尊位也。」此說甚是。明帝令榮東面坐,將以尊位寵禮榮也。
榮字春卿,沛國〔龍〕亢人〔一〕。少給事郡縣長,師事九江朱文〔二〕。家貧,常賃自供,晝夜誦讀,無懈怠,十五年不歸家,京師以此稱之。〔文〕(父)卒〔三〕,榮奔喪九江,負土成墳。因留教授,徒眾數百人。王莽末,天下擾攘,兵革之間,窮厄絕糧。然抱持經書,與諸生逃匿山谷,講授不輟。建武中,大司徒辟榮〔四〕,年已六十餘矣。
〔一〕 據東觀記、范書、續漢郡國志補。
〔二〕 漢書儒林傳、范書桓榮傳均作「朱普,字公文」。惠棟曰:「東觀記曰:『榮事九江朱文。』文即普字,見經典序錄。」又曰:「前書曰:琅邪房鳳字士元,九江太守。穀梁春秋有房氏之學。傳曰『房元』者,蓋舉其字,猶朱普字公文,東觀記稱朱文是也。」然今本東觀記作「朱文剛」,與諸書均異。未詳所是。
〔三〕 文父形近而訛,榮赴九江奔喪,必指朱文,非其父也,故正之。
〔四〕 洪亮吉曰:「時大司徒戴涉。」
時虎賁中郎將豫章何湯〔一〕,榮門下生也,以選授皇太子經。世祖問湯何所師,對曰:「桓榮。」世祖即召榮,令說尚書,善其說。拜郎,賜錢十萬。入授皇太子,甚見尊重。每朝會,世祖輒令榮於公卿前說,因問長安時舊事。世祖曰:「得卿幾晚,善博士也。」榮叩頭曰:「臣經學淺薄,不如同門生揚州從事皋弘〔二〕、郎中彭〔閎〕(閔)〔三〕。」世祖曰:「愈,汝諧〔四〕。」因除榮為博士。榮謙恭有蘊籍,每論難於前,常持禮讓,以義理相喻,不苟以言辭取勝,儒者以此高之。
〔一〕 范書桓榮傳注引謝承書曰:「何湯字仲弓,豫章南昌人也。榮門徒常四百餘人湯為高第,以才明知名。榮年四十,無子,湯乃去榮妻,為更娶,生三子,榮甚重之。後拜郎中,守開陽門候。上微行夜還,湯閉門不納,更從中東門入。明旦,召詣大官賜食,諸門候皆奪俸。建武十六年夏旱,公卿皆暴露請雨,洛陽令著車蓋出門,湯將衛士鉤令車收案。有詔免令官,拜湯虎賁中郎將。上嘗歎曰:『糾糾武夫,公侯干城,何湯之謂也。』湯以明經,當授太子,推薦榮,榮拜五更,封關內侯。榮嘗言曰:『此皆何仲弓之力也。』」
〔二〕 范書桓榮傳注引謝承書曰:「皋弘字奉卿,吳郡人也。家代為冠族。少有英才,與桓榮相善,子徽至司徒長史。」
〔三〕 據東觀記、續漢書、范書改。
〔四〕 范書作「俞,往,女諧。」注曰:「俞,然也。然其所舉,敕令往,言汝能和諧此官。」按俞通愈,女通汝,袁紀恐脫「往」字。
少子郁,字仲恩,傳父業,以任為郎。榮卒,郁當襲爵,上書讓孤兄子,上不許。遷侍中,上以郁先師子,有禮讓,甚親厚焉,常居中論經,問以政事。
甲子,幸長安,祠陵廟。遣使者祠蕭何、霍光。車駕過,軾墓所〔一〕,賜二千石、令、長已下各有差。
〔一〕 李賢曰:「式,敬也。禮記曰:行過墓必式。」
十月,護羌校尉竇林有罪,下獄死。
三年(庚申、六0)
春二月,太尉趙喜、司徒李訢坐事免。左馮翊郭丹為司徒,南陽太守虞延為太尉。
延,陳留東昏人。初為細陽令,信行於民。棄官還家,太守傅宗聞其名〔一〕,署功曹。宗輿服出入,擬於王侯。延每常進諫曰:「晏嬰相齊,裘不補〔二〕;公儀相魯,拔園葵,去織婦〔三〕。夫以約失之者,鮮矣!」宗勃然不悅曰:「昔者諸侯,今之二千石也。延以陪臣喻諸侯,豈其謂也!」延以不合意,退去。宗後果以奢麗得罪,臨當伏刑,世祖使小黃門往視之,宗乃仰天歎曰:「恨不用功曹虞延之諫!」後車駕過外黃〔四〕,詔問陳留太守:「寧有功曹虞延邪?」太守對曰:「今為南部督郵。」乃引見,問諫前太守時事,延具以狀對。詔問延外黃園陵、寢殿、祭器、俎豆,悉曉其禮。由是遂見謝焉〔五〕,賜錢百萬,郡中聞之,易視聽。
〔一〕 范書虞延傳作「富宗」。
〔二〕 禮記檀弓下曰:「晏子一狐裘三十年。」
〔三〕 史記循吏傳曰:「公儀休為魯相,食茹而美,拔其園葵而棄之。見其家織布好,而疾出其家婦,燔其機,云『欲令農士工女安所讎其貨乎』?」
〔四〕 范書虞延傳作「小黃」,東觀記亦然。而類聚卷八八引謝承書,與袁紀同。外黃、小黃同屬陳留郡,而續漢志注引漢舊儀曰:「高祖母起兵時死縣北,為作陵廟於小黃。」光武問延高帝母昭靈后園陵事,則作「小黃」是。則謝袁二書誤,下同。
〔五〕 謝,拜賜也。
辟司徒府〔一〕,遷洛陽令。是時陰皇后家客馬成嘗為姦宄,延收繫之。陰將軍書請之〔二〕,前後不絕。延得一書,輒加笞二百。陰氏知延必殺之,乃言於世祖,以延多所枉濫。世祖親臨御道,敕延出獄中囚。其已論者居東,罪未決者居西。成自以罪已決,欲起就東,延前擊其頭曰:「此民之蠹也,久依城社,不畏煙燒〔三〕。今方考實,姦未窮盡。」成大呼稱冤,戟郎以戟承延頸,叱使置之。世祖知延不移,因謂成曰:「汝犯法,身自取之,何以為冤!」後數日,遂伏誅。
〔一〕 司徒者,玉況也。玉音肅。
〔二〕 陰氏無任將軍者,范書作「陰氏」,袁紀下文亦同,此作「將軍」,誤。
〔三〕 晏子春秋曰:「景公問晏子治國何患,對曰:『社鼠者,不可燻,不可灌,君之左右,出賣寒熱,入則比周,此之謂社鼠也。』」又應璩詩曰:「城狐不可掘。」言欲掘狐恐壞城牆。所謂城狐社鼠,皆喻指依仗權勢而為非作歹者,因有主人保護,無人敢于懲治,難以鏟除。
上即位,遷南陽太守。新野功曹鄧衍以外戚小侯得朝會〔一〕,趨過殿庭,姿容甚麗。上顧謂左右曰:「朕之儀容,豈能若此!」左右曰:「陛下天子,此凡人,何足比焉。」雖然,上心好之,特賜輿馬、衣服。南陽計吏歸,具白延。延知衍行不配容,積三年而不用。於是上乃敕衍令稱南陽功曹詣闕,拜郎中。後為玄武司馬,不為父行服。上聞之,慨然曰:「知人則哲,惟帝難之,虞延之言,信哉!」衍慚懼,遂退位。上益奇延。
〔一〕 鄧衍,東觀記作「鄧寅」。
甲子,賜天下男子爵,人二級;三老、孝悌、力田三級;鰥寡孤獨貧不能自存者粟,人五斛〔一〕。
〔一〕 范書明帝紀,此事乃因立皇后馬氏、立皇太子炟而行。袁紀系于二年二月,非,詳見前注。疑袁紀錯簡,立皇后、太子事,及馬后事跡,均當置于此。
夏四月辛酉,立皇子建為千乘王,當為廣平王〔一〕。
〔一〕 范書「當」作「羨」。
秋八月,有司議世祖廟樂。東平王倉議曰〔一〕:「漢制舊典,宗廟各奏其樂,不必相襲,以明其德也。高帝受命龍興,誅暴秦,天下各得其所,作武德之舞。孝文皇帝躬行節儉,澤施四海,制盛德之舞。光武皇帝受命中興,撥亂反正,登封告成,功德巍巍。夫歌所以詠德,舞所以象功,廟樂宜曰『大武之舞』。」徙之。
〔一〕 倉即蒼,詩黍離「悠悠蒼天」,傳曰:「蒼本亦作倉。」
初起北宮。尚書僕射鍾離意諫曰:「陛下以天旱不雨,每自刻責,避正殿,損常膳,而天猶不雨,豈舉動失所,而政違天心者邪?昔湯遇旱,以六事自責曰:『政不節邪?使民疾邪?宮室營邪?女謁盛邪?苞苴行邪?讒夫昌邪?』〔一〕今百姓須雨而天久旱,竊以為北宮大作,是宮室營,政不節之類也。自古已來,非患宮室小,但患民之不安。詩曰:『雨我公田,遂及我私。』〔二〕言君臣相濟,上下同憂也。今天下疲弊,衣食不充,可謂憂矣。食祿於朝,備在近列,敢不以聞。」
〔一〕 王應麟困學紀聞曰:「鍾離意謂成湯遭旱,以六事自責,本於荀子。」按荀子大略篇曰:「湯旱而禱曰:『政不節與?使民疾與?何以不雨至斯極也!宮室榮與?婦謁盛與?何以不雨至斯極也!苞苴行與?讒夫興與?何以不雨至斯極也!」苞苴,賄賂也。
〔二〕 出小雅大田之章。
時詔賜降胡子縑。尚書〔案〕(素)事〔一〕,誤以十為百,上大怒,詔郎欲鞭之〔二〕。意曰:「過誤者,人所有也。若以懈慢為罪,臣居大官,皆在臣,臣請先受坐。」解衣就撻。上意解,皆原之。上性急,好以小察為明,公卿大臣數被誣毀,尚書近臣尤甚。由是朝廷悚慄,事為多苟且,以避誅責。意獨犯顏論事,數封還詔書。群臣獲怒者,輒救請之。
〔一〕 據東觀記、范書改。
〔二〕 郎原作「即」,亦據東觀記、范書逕改。
意薦彭城劉平,徵為議郎,上數引見,遷侍中、宗正。平薦舉承宮、郇恁,皆名士也。以老病乞骸骨,歸鄉里。
平字公子,始以孝行稱。為郡吏,守菑丘長,政教大行。每屬縣賊,輒令平守之,所至皆治。更始時,天下亂,平弟仲為賊所害,平抱仲女,棄己子而走。母欲還取之,平曰:「力不能兩全,仲不可以絕類也〔一〕。」遂去,不顧。平嘗出,為母求食。賊得平,將食之,平叩頭涕泣曰:「今旦為老母採莒〔二〕,母飢,待平為命,願得反食母而還就死。」賊見其至誠,哀而遣之。平還,既食母,即白曰:「屬與賊期,義不可欺。」遂復還。賊皆大驚,相謂曰:「常聞烈士,今乃見之矣。吾不忍食子!」建武初,平狄將軍龐萌反,攻太守孫萌。平為主簿,冒白刃伏萌上,身被匕創,嗥泣曰:「願以身代明府。」賊乃相顧曰:「義士也,勿殺。」遂解去。萌絕而復蘇,因涕泣相抱。後數日,萌竟死。後太守嘉其節義,舉孝廉,為全椒長。使掾、吏、卒五日一來治所,餘日令各就農桑,官閒事簡,民人懷感,盜賊屏息,資賦增益,為諸邑最。刺史、太守行部獄,無囚徒,民各自以得職,不知所問。
〔一〕 絕類,謂胤嗣絕滅也。
〔二〕 范書「莒」作「菜」,黃本作「苕」。
沛人趙孝,亦以義行,獲寵。孝字長平。初天下亂,人相食。孝弟禮為賊所得,孝聞之,則自縛詣賊,曰:「禮久餓羸瘦,不如孝肥飽。」賊大驚,不忍食,兩放之,謂曰:「歸持米糧來。」孝不能得,即復往,願就烹。賊義之,不害。建武初,天下新定,民皆乏食。孝每炊待熟,輒使禮夫婦出有所役,自在後與妻共疏菜食。及禮還,告以食,而以糧飯食之。如此者久,禮心怪之,微察,悵恨獨然,遂不肯復出。兄弟怡怡,鄉黨服其義。州郡召,進退必以禮。天子素聞其行,詔拜為諫議大夫、長樂衛尉。後復徵弟為御史中丞。禮亦以恭謙,有禮讓。上嘉孝兄弟篤行,欲寵異之,率常十日,使禮至衛尉府,太官供食,令其相對盡歡,其見優若此。數年,禮卒,贈賻甚厚,令孝以長樂衛尉從官屬送喪,葬于家。
壬申〔一〕,日有食之。是時刑法嚴峻,人懷憂懼,因是變也。
〔一〕 晦日也。疑袁紀脫「晦」字。
鍾離意上疏曰:「陛下躬行孝道,修明經術,敬畏天地之禮,勞卹黎元之恩。然而天氣未和,日月不明,水泉湧溢,漂殺人民。咎在群臣不能宣化理職,人懷恐急。故百官不親,吏民不和,至於骨肉相殘,以逆和氣,雖加殺罰,猶不能止。故百姓可以德勝,不可以刑服。願陛下緩刑罰,順時氣,以調陰陽,垂之無極。」上雖不能用,然知其忠直,故不得久留中。出為魯國相,為治存大體,不求細過,百姓愛之。將終遺言,上書陳刑法太峻,宜少寬假。上感其言,賜錢二十萬。意之出也,遂就北宮。及德陽殿成,會百官,上曰:「鍾離尚書在,不得成此殿也。」
意字子阿,會稽山陰人。少為督郵,亭長有受民酒禮者,府下記案治。意答曰:「詩曰:『刑于寡妻,至于兄弟,以御于家邦。〔一〕』明政化之本,由近及遠。今宜明府內以及諸外,且闕略遠縣細微事。」太守甚賢之,遂任以屬縣事。會稽大疾疫,死者以萬數,獨身自隱視,經給醫藥,全濟者甚多。辟司徒府〔二〕,為(耿憲)堂邑令〔三〕,視民如子,百姓懷之。邑民防廣,遺腹子也,為父報讎,繫獄。其母病死,廣哭泣,不飲食。意憐傷之,解遣廣歸家,使得殯歛。丞掾皆以為不可,意曰:「自令,罪非丞掾也。」廣殮母訖,即還入獄,意以狀聞,竟得以減死論。
〔一〕 出大雅思齊章。箋云:「寡妻,寡有之妻,言賢也。御,治也。文王以禮法接待其妻,至于宗族,以此又能為政,治于家邦也。」
〔二〕 司徒者,侯霸也。
〔三〕 「耿憲」為衍文,故刪。或系「取慮」之誤,屬下邳國。
冬十月,有事于世祖廟,初獻大武之舞,改太樂〔曰予〕〔一〕。
〔一〕 黃本「曰予」作「曰宜」。蔣氏字句異同攷以為「恐有闕文」,故闕而不刊。按范書明帝紀作「秋八月戊辰,改大樂為大予樂」。注曰:「尚書琁機鈐曰『有帝漢出,德洽作樂名予』,故據琁機鈐改之。漢官儀曰:『大予樂令一人,秩六百石。』」又東觀記曰:「其改郊廟樂曰大予樂,樂官曰大予樂官,以應圖讖。」則黃本作「宜」,誤。今據琁機鈐讖文「予」以正之。大,太也,乃虛稱。前既言「太樂」,故袁紀省之,今亦不復補入。
袁宏曰:樂之為用,有自來矣。大章、簫韶於唐虞〔一〕,韶濩、大武於殷周〔二〕,所以殷薦上帝,饗祀宗廟,陳之朝廷,以穆人倫,古之道也。末世制作,不達音聲之本,感物乖化,失序乎情性之宜。故雖鐘鼓不足以動天地,金石不足以感人神。因輕音聲之用,以忽感導之方,豈不惑乎?
〔一〕 大章,堯樂名,言堯德章明也。簫韶,舜樂名,言舜能繼紹堯之德,一作大韶。皆傳說中之樂舞名,今已不可攷。
〔二〕 韶濩,商湯樂名,以其能紹繼禹也,亦作大濩。大武,周武王樂名,以武王伐紂,言其德成武功。
善乎!嵇生之言音聲曰〔一〕:古之王者,承天理〔物〕,〔二〕必崇簡易之數,仰無為之理〔三〕。君靜於上,臣順於下,大化潛通,天下交泰〔四〕。群臣安逸〔五〕,自求多福,默然化道,〔六〕懷忠抱義,而不覺其所以然也〔七〕。和心足於內,則美言發於外〔八〕。故歌以敘志,舞以宣情,然後文之以采章,昭之以風雅,播之以八音,感之以太和,導其神氣,養而就之,迎其悅情,致而明之,使心與理相順,言與聲相應〔九〕,合乎會通,以濟其美。故凱樂之情,見於金石,含弘光大,顯於音聲也。若此以往,則萬國同風,芳榮齊茂,馥如秋蘭,不期而信。大道之隆,莫盛於茲,太平之業,莫顯於此,故曰「移風易俗,莫善於樂」〔十〕。然樂之為體,以心為主。故無聲之樂,民之父母也。
〔一〕 嵇生之言音聲,指嵇康所著之聲無哀樂論。
〔二〕 據聲無哀樂論補。
〔三〕 聲無哀樂論「仰」作「御」。
〔四〕 「下」蓋指「地」。
〔五〕 聲無哀樂論「臣」作「生」。
〔六〕 聲無哀樂論「化」作「從」。
〔七〕 「也」原作「蓋」,屬下句。據黃本及聲無哀樂論逕改。
〔八〕 聲無哀樂論「美言」作「和氣」。
〔九〕 聲無哀樂論「言」作「氣」。
〔十〕 乃孝經廣要道之章載孔子之語。注曰:「風俗移易,先入樂聲,變隨人心,正由君德,正之與變,因樂而彰,故曰莫善於樂。」
夫音聲和,此人情所不能已者也。是以古人知情不可放,故抑其所通〔一〕;知慾不可絕,故因以致殺〔二〕。故為可奉之禮,制可遵之聲也〔三〕。口不盡味,耳不極音〔四〕,揆〔終〕始〔之宜〕,〔度賢愚〕之中〔五〕,為之檢則,使遠近同風,〔用〕而不竭〔六〕,亦所以結忠信,著不遷也。故鄉教庠序,革不修之〔七〕,使絲竹與俎豆並存,羽旄與揖讓俱用,正言與和聲同發。使將聽是聲也,必聞此言;將觀是容也,必崇其禮。猶賓主升降,然後酬行焉。於是言語之節,音聲之度,揖讓之宜〔八〕,動止之致,進退相須,共為一體。君臣用之於朝,士庶用之於家,少而習之,長而不怠,心安志固,從善日遷,此先王用樂之意也。故朝宴聘享,嘉樂必存。是以國史採風俗之盛衰,寄之樂工,宣之以管絃,使言之者無罪,聞之者足以自戒〔九〕,此〔又〕先王用樂之意也〔十〕。
〔一〕 聲無哀樂論「通」作「遁」。
〔二〕 聲無哀樂論此句作「故自以為致」。
〔三〕 聲無哀樂論「遵」作「導」,「聲」作「樂」。
〔四〕 聲無哀樂論「耳」作「樂」。
〔五〕 均據聲無哀樂論補。
〔六〕 據聲無哀樂論補。
〔七〕 聲無哀樂論此四字作「亦隨之」,且上句「教」作「校」,「序」作「塾」。
〔八〕 聲無哀樂論「宜」作「儀」。
〔九〕 出毛詩周南關雎序。
〔十〕 據聲無哀樂論補。
上與皇太(子)后幸南陽章陵〔一〕,周觀舊廬,召見陰、鄧故人,賞賜各有差。
〔一〕 據東觀記、范書刪。
四年(辛酉、六一)
春二月辛亥,上親耕于藉田。
將獵河內,驃騎將軍、王蒼諫曰:「臣聞盛春,農事始興,於時令,不聚民興功〔一〕。傳曰:『田獵不宿,食飲不享,出入不節,則木不曲直。』〔二〕此失春令故也。臣知車駕至約省,所過吏民諷誦甘棠之德〔三〕,雖然,動之不以禮,非示四方規準也。陛下因行田野,見稼穡,經覽河山,消遙駐留,弭節周旋〔四〕。至秋冬,乃振威靈,整法駕,備周衛,設羽旄,詩云:『抑抑威儀,惟民之隅』。『敬慎威儀,惟民之則』〔五〕。不勝至心,謹手書陳愚。」上從之。
〔一〕 禮記月令曰:「孟春之月,毋聚大眾,毋置城郭。」傳曰:「為妨農之始。」又仲春之月曰:「毋作大事,以妨農之事。」傳曰:「大事,兵役之屬。」
〔二〕 李賢曰:出尚書五行傳。又鄭注曰:「木性或曲或直,人所用為器者也。無故生不暢茂,多有折槁,是為不曲直也。」
〔三〕 甘棠之意,詳見卷一「詩人之思邵公也」注。
〔四〕 前書音義曰:「弭節,猶案節也,言不盡意馳驅也。」
〔五〕 均出詩大雅抑章。其「惟民之隅」之「民」字作「德」。箋云:「人密審於威儀抑抑然,是其德必嚴正也。古之賢者,道行心平,可外古而知內,如宮室之制,內有繩直,則外有廉隅。」又箋云:「則,法也。」
秋九月戊寅,千乘王建薨。
隴西太守鄧融下獄死。初,融在職不稱,功曹廉范知其必獲罪,乃謝病去,融甚望之。范改姓名,求為廷尉卒。無何,融果徵下獄。范衛侍有異於常,融不意是范也,怪而問之曰:「卿何類我功曹?」范曰:「君誤耳,非是也。」融疾病,及死,范養視舊篤,終不自言。身自將車送葬至南陽,葬畢而去。
范字叔度,杜陵人。祖父丹,王莽時為大司馬。范父遭亂,客死於蜀。范與母流離西州。天下定,乃歸鄉里。范年十五,辭母入蜀,迎父喪,母憐其小,謂曰:「汝家惟汝一身,遭世亂,恐滅絕,不得奉宗祀。今僅得全,奈何復棄我遠去?」范固自請,母不能止,遂與客俱西入蜀。蜀郡太守張穆,丹之故吏也,聞范迎喪,遣吏資車馬、布帛送范,范還不受。自〔與〕客步負喪〔一〕,經涉塗險,至葭萌,下喪載船。船觸石,破沒,范持骸骨,人前接范,不動,遂沒石間。眾傷其義,相與共鉤,求一日乃得,共抱懸,良久乃蘇。穆聞之大驚,復馳遣〔吏〕將前資追與范〔二〕,范曰:「前後相違,范所不行也。」遂辭不受。歸葬行服,關中高其行。
〔一〕 據陳澧校補。
〔二〕 范書「遣」下有「使」字,據袁紀前文,當補「吏」字,文意始備。
袁宏曰:古之人明救卹之義,開取與之分,所以周急拯難,通乎人之否泰也。廉范厲然獨行,以任所重,其身殆亡,而親柩幾喪,非全通之道也。
范既歸,事博士薛漢〔一〕。初,范家之入蜀,以良田百餘頃屬故吏毛仲。范歸,仲子叔奉仲遺命,以田歸范。范以物無常主,在人即有,悉推田與之。辟公府據,會薛漢坐楚事誅,故人門生莫敢哭視,范獨往收之。吏以聞,帝大怒,召入,詰責范曰:「楚王無道,狡亂天下。范,公府據,不與朝廷同心,而反收斂罪人,何邪?」范叩頭曰:「臣無狀,以謂漢等皆已伏誅,故不勝師資弟子之情〔二〕,當萬死。」上怒稍解。問范:「為廉頗後邪?」范對曰:「臣本趙人廉頗之後,大父丹為王莽大司馬。」上乃曰:「怪范能若此!」因釋之。
〔一〕 薛漢字公子,淮陽人。世習韓詩,漢尤善說災異讖緯,教授常數百人。建武初為博士,受詔校定圖讖。永平中,為千乘太守,政有異跡。後坐楚事下獄死。事見范書儒林傳。
〔二〕 老子道經二十七章曰:「善人為不善人之師,不善人為善人之資。」
舉茂才,為溫令。數月,遷雲中太守。會胡虜反。故事,虜人入塞過五千人,移書旁郡,救至乃出。范聞警,即自以精兵赴之,虜盛,漢兵不能敵。范乃令軍士皆持炬,晨奔虜軍,大炬如星,虜見之驚走,追擊,大破之。自此後,虜震怖,不敢犯雲中。累遷武〔威、武都〕(侯)、蜀郡太守〔一〕,所在有名跡。蜀郡好文辯,喜相長短,范以寬厚化下,人民懷之。坐事免歸家,多散財物,以賑宗族。與洛陽亭長慶鴻為刎頸之交,時人稱曰:「前有管鮑,後有慶廉。」鴻官至琅邪太守,所在有異跡。
〔一〕 廉范無封侯事,袁紀作「武侯」必有誤。范書本傳作「後頻歷武威、武都二郡太守,隨俗化導,各須治宜。建初中,遷蜀郡太守。」又華嶠書曰:「廉范為武原太守,下車申明賞罰,誅鋤姦猾,表用良吏。」按武原屬彭城國,為一縣治,當稱令長,華書誤。今據范書改補。
十月乙卯,司徒郭丹、司空馮魴免。
丹字少卿,南陽穰人。少事淮陽公孫昌,西入關,棄符歎曰:「不乘傳車,終不出關。」是時昌為王莽講學大夫,門下生甚眾,而昌獨禮異丹〔一〕。由是嚴尤、王尋更辟請,皆不就。莽亦徵之,逃避十餘年。而更始立,徵丹為諫議大夫,持節出關,安集南陽。初,世祖即位,諸將悉降,受爵邑,丹獨城守不下。乃裹節荷擔,經歷險阻,謁更始妻子,還其節傳,然後歸田里。後舉高第,稍遷并州牧、左馮翊,皆有稱績。及在相位,清廉公正,與侯霸、杜林相善,亦齊名跡。
〔一〕 太平御覽卷七0九引東觀記曰:「郭丹師事公孫昌,敬重,常持蒲編蓆,人異之。」聚珍本末句作「常待重編蓆顯異之」。
十二月,陵鄉侯梁松下獄死。松有才能,明習漢家故事,以遷尚舞陰公主,為虎賁中郎將。世祖時貴幸用事。上即位,遷太僕卿。數為私書,請託郡縣,事發覺,免官。由是怨望,下獄誅。
安豐侯竇融薨。融子穆尚內黃公主,而顯親侯〔友〕(及)子固尚沮陽公主〔一〕,穆長子勳尚東海恭王女〔比〕(北)陽公主〔二〕。穆為城門校尉,固為中郎將,監羽林,融從兄子林為護羌校尉。竇氏一公、兩侯、三公主,四二千石,自祖及孫,官府邸第相望,奴婢千餘人,於親戚功臣中,莫與為比。融年老,子孫放縱,多不法度。帝不能容,數下詔,比以竇嬰、田蚡故事〔三〕。融惶懼,乞骸骨,上賜牛酒,策罷。穆以國在安豐,欲以六安侯歸〔四〕,遂假作故六安王國,矯稱長公主家,上書自言〔五〕。帝大怒,乃盡免穆等官,諸竇為郎吏者,皆遣歸故郡,留融京師。會融病薨,謚曰戴侯。
〔一〕 據東觀記、范書改。又東觀記亦作「沮陽公主」,而范書皇后紀、竇融傳均作「涅陽公主」。惠棟曰:「皇后紀、本傳是也。」
〔二〕 比北形近而訛。范書東海恭王彊傳作「比陽公主」,竇融傳作「沘陽公主」。柳從辰曰:「比讀作沘。」袁紀卷十一正作「沘」。此作「北」,必為「比」之誤,故正之。
〔三〕 竇嬰,孝文后從兄子。田蚡,孝景后同母弟。俱為外戚,名顯於朝。武帝在位,嬰、蚡爭權交惡,蚡構成嬰罪,嬰棄市。不久,蚡亦驚懼死。事見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。
〔四〕 「六安侯」原誤作「安六侯」,逕改。
〔五〕 范書竇融傳曰:「穆等遂交通輕薄,屬託郡縣,干亂政事。以封在安豐,欲令姻戚悉據故六安國,遂矯稱陰太后詔,令六安侯劉盱去婦,因以女妻之。五年,盱婦家上書言狀,帝大怒,乃盡免穆官。」與袁紀異。
穆居大第,富於財,天子使謁者監護其家,欲以全之。居數年,穆父子自以失勢,出怨言,使者奏焉,乃遣歸故郡。坐賂遺小吏,為郡所考,穆及勳皆死獄中。詔融夫人與一孫還洛陽。固有才能,世祖時貴顯用事,及穆得罪,固亦廢于家。
東平王蒼以輔政久,固請歸藩。
五年(壬戌、六二)
春二月,詔曰:「東平王比上書,願歸藩,上將軍印綬,謙讓日聞,至誠懇惻。蓋『君子成人之美』〔一〕,今其聽焉。以驃騎長史為東平王太傅,掾吏為中大夫,令史為王家郎,勿上將軍印綬。」蒼體貌長大,進止有禮,好古多聞,儒雅有識度。上嘗問蒼:「在家何者最為樂?」對:「為善最樂。」上嗟歎之。
〔一〕 見論語顏淵篇。
冬十一月,上幸鄴。
六年(癸亥、六三)
春正月,沛王、楚王、濟南王、東平王、淮陽王、琅邪王、中山王、東海王來朝〔一〕。
〔一〕 范書明帝紀無「濟南王」,而別有趙王、北海王、齊王。
廬江獲寶鼎〔一〕,納于太廟。
〔一〕 東觀記曰「出王雒山」。
冬十一月〔一〕,行幸魯,祠東海恭王。沛王、楚王、濟南王、東平王、淮陽王、琅邪王皆會于魯。
〔一〕 范書明帝紀作「冬十月」。
十二月,還過陽城,遣使者祠中岳。
太尉虞延為司徒〔一〕。延立朝正色,多所匡弼。陰氏憾延,欲毀傷之,使人告延與楚王英謀反〔二〕,延以英帝親,以為不然,不受其言。後英事發覺,上切讓之。
〔一〕 范書作「八年,代范遷為司徒」。
〔二〕 范書作「使人私以楚謀告延」。疑此「與」字為衍文。
七年(甲子、六四)
春正月癸酉〔一〕,皇太后陰氏崩。
〔一〕 正月甲申朔,無癸酉。范書作「癸卯」,是。
二月庚申,葬光烈陰皇后。
徵東海相宋均為尚書令。嘗有疑事,上大怒,召尚書郎執之。諸尚書皆叩頭謝,均獨正色曰:「夫忠臣守正,敢有二心?均雖死,不易!」上聞而善之,即捨之。遷司隸校尉、河〔內〕(南)太守〔一〕,政化大行,每疾,百姓耆老皆為禱請,旦夕至府,問訊起居。天子方欲以為相,會有痼疾。上召入,自視其疾。均見上,流涕謝曰:「天罰有罪,所苦浸篤,不復奉望帷幄。」上甚傷之,賜錢三十萬,卒於家。
〔一〕 據范書改。
初,上好用能吏,卒多暴虐殘刻,終皆毀敗。均罷朝,相與言曰:「今選舉不得幽隱側陋,但得見長吏耳。太始初〔一〕,京兆則趙廣漢、尹翁歸、蕭望之,丞相則魏相、黃霸,此數公者,治皆致平。今二千石殊無比,國家喜文法吏,以定止姦也。然文吏習為欺謾,而廉吏清在一己,無益百姓流亡,盜賊所由而作也。均自欲叩頭爭之,時未可改也,久將自苦之,乃可言耳。」未及言,遷為司隸校尉。後上聞其言,追而悲之。
〔一〕 太始,武帝時年號,乃自公元前九十六年起,至前九十三年止。
均字叔庠,南陽安眾人。初為上蔡長,誅鉏豪右,姦猾震慄。府下禁民葬不得過制,均不行,督郵以讓縣。均曰:「夫送終踰制,過之厚也。國有不義之民,而罰其過禮者,恐非政治之先。」遷九江太守,五日一聽事,悉省掾吏,閉督郵府內,令與諸曹分休,屬縣無事,百姓安業〔一〕。九江多虎,數傷民。先時常募吏民設檻餌捕之,均曰:「夫虎豹在山,黿鼉在淵,物性之所託也。江淮之間有猛獸,猶江北之有雞豚也。今數為民害,咎在貪殘居職使然也,而令吏捕虎,非憂民之本也。今務退貪殘,進忠良,去窞餌,勿復課。」其後民傳言虎皆去,東渡江。
〔一〕 胡三省曰:「郡有五部督郵,監屬縣。閉之府內者,恐以司察為功能,侵擾屬縣,適以多事故也。」
北海王薨,謚曰靜王。